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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邻里之间起纠纷 诉前调解化矛盾
作者:夏尚  发布时间:2023-12-28 17:28:45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自古和睦相处都是处理邻里关系的最好办法。但也有不少邻里因生活琐事产生纠纷,甚至吵上法庭。近日,衡阳县人民法院集兵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邻居之间因建房而闹出的纠纷,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化解了多年来的心结。

邓某与祝某系同村邻居,两家房屋并排相邻而建。邓某家的下水管道在铺设时被安放到了朱某的房屋一侧,祝某认为此举影响了其出行,两家因排水问题争吵不断,产生了纠纷。2021年,邓某家的房屋因暴雨受损,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于是,邓某决定在自家宅基地上增建一间房子。由于建房所用的脚手架又搭建到了祝某家一侧,两家人再次爆发激烈冲突,导致邓某受伤就医。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邓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相邻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纠纷处理不妥,“小矛盾”会酿成“大麻烦”。为尽快化解当事人积怨,并从维系两家关系长远出发,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并邀请乡镇干部、乡亲共同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前往争议现场,对现场进行走访、调查、询问邻里,仔细倾听双方想法,从情理讲到法理,引导双方打开心结,促使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祝某向邓某赔偿了损失,邓某也承诺会妥善处理好下水管道的问题,并在房屋建成邻里和睦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下一步,衡阳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妥善化解邻里纠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后,及时清除砂石,保障路面畅通。

 
责任编辑:夏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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