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句口角之争,两家邻居大打出手,不仅打伤了和气,还引来了官司……近日,衡阳县人民法院洪市法庭通过“屋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邻里纠纷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使闹僵的邻居握手言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系同村邻居,两家多年来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近日,双方再次发生激烈争吵并升级为肢体冲突,导致王某多处受伤。事发后,王某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双方就赔偿问题沟通无果,王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邻里关系,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若简单地“一判了之”,既不利于深层次化解矛盾,甚至可能导致两家人矛盾进一步激化。于是,承办法官决定通过“屋场法庭”的形式,邀请村支两委干部、乡贤共同进行调解,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
承办法官从普及《民法典》法条讲到“六尺巷”的典故,以“法、理、情”相结合,引导双方当事人放下成见,打开心结。最终,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两家多年积怨就此化解。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守望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下一步,衡阳县人民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办理邻里纠纷等民生案件时,注重从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