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9日上午,衡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萍涉嫌诈骗罪一案,衡阳地区市县两级检察院30余名检察官及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旁听庭审。
陈某萍系该院此前审结的“6.11”特大系列套路贷诈骗案的同案犯。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8月至11月,方某清(已判刑)纠集陈某萍、陈某华(已判刑)等多人成立公司,利用非法网络贷款平台,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贷款,与被害人签订虚假电子“借款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的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后续再通过高额“逾期费”“展期费”等方式恶意垒高被害人债务,在被害人无法按期偿还时采取电话轰炸、群发短信辱骂等软暴力手段对被害人及其亲友进行催收,严重影响被害人工作和生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形成以方某清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陈某萍投资18万元并经营公司的一条财务线,系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骨干成员,该财务线共计放贷1621人,放贷金额8789 900元,陈某萍非法获利2212160.59元。
为保证该案庭审活动顺利进行,该院制定了详细的工作预案,在庭审中,法庭按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及被告人最后陈述,各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因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自常态化扫黑除恶开展以来,衡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保驾护航。下一步,衡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确保高质高效审结涉黑涉恶案件,以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