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人民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公 示
我院2022年8月25日受理(2022)湘0421 执1440号执行案件,应执行被执行人彭红斌(男,1975年9月24日出生,汉族,衡阳县人,住衡阳县溪江乡河田村江老屋组,身份证号:430421197509247010)18706元,本院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传统查询等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故未执行18706元。因目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确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院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将恢复执行,现予公示。
2022年9月29日
执行员 董登良 联系电话 1916474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