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人民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公 示
我院于2022年1月19日受理(2022)湘0421执187号执行案,应执行被执行人朱秀伟(男,1968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衡阳县人,住衡阳县溪江乡沙溪村坦塘组1号,)36195.18元,经本院通过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与线下查询,现未执行36195.18元。因目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确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院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将恢复执行,现予公示。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执行员 刘志烈 联系电话 0734—6559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