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开庭公告
林丰收申请执行王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4 08:53:20 打印 字号: | |

衡阳县人民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示

 

我院于2022117日受理(2022)湘0421176号执行案,应执行被执行人王雕族,住四川省汉源县大树镇料林村。)29759.14元,经本院通过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与线下查询,未执行29759.14元。因目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确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院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将恢复执行,现予公示。

 

二〇二二十二

 

 

执行员 陈吉民    联系电话 0734—6559155

 


 
责任编辑:公示
联系我们

地址: 湖南省衡阳县西渡镇开福南路1号   电话: 0734-6931640   传真: 0734-6931619 邮编: 4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