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人民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公 示
我院于2022年1月4日受理(2022)湘0421执7号执行案,应执行被执行人李金平(男,汉族,住湖南省衡阳县西渡镇滨江大道附3101号。)7252元,经本院通过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与线下查询,未执行7252元。因目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确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院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将恢复执行,现予公示。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二日
执行员 陈吉民 联系电话 0734—6559155
衡阳县人民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公 示
我院于2022年1月4日受理(2022)湘0421执7号执行案,应执行被执行人李金平(男,汉族,住湖南省衡阳县西渡镇滨江大道附3101号。)7252元,经本院通过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与线下查询,未执行7252元。因目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确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院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将恢复执行,现予公示。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二日
执行员 陈吉民 联系电话 0734—6559155
地址: 湖南省衡阳县西渡镇开福南路1号 电话: 0734-6931640 传真: 0734-6931619 邮编: 4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