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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衡阳县人民法院单位预算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2-25 14:42:08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 (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 (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再审案件;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对人民调解组织和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进行指导。

(二)机构设置:衡阳县人民法院共有内设机构10个,具体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下设机构7个,具体为金兰法庭、金溪法庭、集兵法庭、渣江法庭、界牌法庭、长乐法庭、洪市法庭。

预算单位构成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衡阳县人民法院本级。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单位收入预算 3248.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64.12 万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补助 241.88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142.4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331.48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和今年项目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单位支出预算 3248.4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2664.45 万元,教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331.45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和今年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248.4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2664.45万元,占82.02 %;教育支出20万元,占0.6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万元,占4.78 %;卫生健康支出203万元,占6.24%;住房保障支出206万元,占6.3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2632.1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616.3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工作专项、运行维护专项等,其中:业务工作经费515.54 万元,主要用于“六专四室”建设、党建工作、法庭建设、扫黑除恶经费等方面;运行维护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三级网络等保等方面;其他事业发展资金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审务通。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750.9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1.58万元,下降19.5 %,主要是部分公用经费在项目经费立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1.5 万元,拟召开1次会议,人数127人,内容为人民陪审员会议;培训费预算 20万元,拟开展34次 培训人数138人,内容为法警集训、各业务部门专业对口培训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3248.4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632.1万元,项目支出616.3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

附件:1表-23表

 

 

 

责任编辑:夏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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