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人民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公 示
我院于2020年10月13日受理(2020)湘0421执11348号执行案,应执行被执行人杨九林(男,汉族,住湖南省衡阳县西渡镇咸育村小冲组709号)、杨龙(男,汉族,身份证号430421199006072772,住湖南省衡阳县西渡镇咸育村小冲组709号,现未执行151958元。因目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确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院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将恢复执行,现予公示。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执行员:彭龙钧 联系电话 :0734—6559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