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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官调解化纠纷 邻里握手笑言和
作者:曾秭曼  发布时间:2021-06-03 15:33:58 打印 字号: | |

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衡阳县人民法院积极维护亲邻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

近日,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在衡阳县法院立案。被告彭某在使用原告丁某家的儿童平衡车时不慎撞到丁某的后背,致其摔伤。该案承办法官邓骥在了解情况后,及时跟当事人双方联系沟通,然而双方各执一词,意见分歧大,互不退让,初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邓骥认为,原被告既为邻里关系,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直接判决不利于化解纠纷矛盾,更不助于修复邻里和谐关系。现在原被告双方正在气头上,何不给双方一个冷静期,再等待时机调解?

过几天后,邓骥再次联系原被告双方,请他们到法院来心平气和地好好谈谈。

“矛盾冲突不可避免,但我们也要学会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如果邻里关系长期处于矛盾纠纷中,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以后生活也不方便……”邓骥从人情和法理的角度耐心地劝说了双方当事人,最后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并赔偿到位。原告丁某表示愿意撤诉,被告彭某欣喜赞同。在现场,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会互帮互让,和谐相处。


 
责任编辑:曾秭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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