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衡阳县人民法院渣江法庭结合日常工作积极践行为民服务精神,聚焦民生、主动作为、尽职履责,用真心诠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实际行动擦亮胸前的法徽。
渣江法庭庭长李海防在金溪镇隆兴村任支部第一书记时了解到该村欧阳淑媛自小患脉管炎,腿部多次手术,因其自小与贫困户养父相依为命,经济非常拮据,腿部支架迟迟未取。于是,李海防主动联系平时乐善好施的衡阳商会副会长李建军,告知其欧阳淑媛的现实情况。李建军同志了解情况后立马捐助了3000元给欧阳淑媛取支架,并表示如果以后遇到困难也会尽力给其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