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出成效,人间四月尽芳菲。近期以来,衡阳县法院干警积极投身教育整顿活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融合于审判执行活动始终,外化于行,内化于心。近日,在一起再审财产分割纠纷案中,该院立案信访局局长朱彩军及干警王建华、陈建华全面分析案情,依法耐心调解,化解怨怼心结,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
据悉,2020年8月25日,屈某(女方)因其与曾某(男方)离婚纠纷一案起诉至衡阳县人民法院,经该院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婚生小孩抚养、财产分割达成调解协议结案。离婚协议履行期间,曾某认为原分割的涉案车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又向该院申请再审。另外,屈某申请强制执行曾某的二个执行案件因曾某拒不履行义务,屈某欲上访。
为了尽快查清该案再审事实,该案承办法官于2021年3月远赴广东佛山市调查取证。经几番周折后查实,曾某申请再审的涉案车辆名为公司,实为挂靠。
考虑到当事人双方之前在法庭上情绪十分激动,关系剑拔弩张,秉着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法官们采取各个击破的办法,先分别做通双方父母的思想工作,再通知男女双方到该院听证,耐心与当事人及代理律师谈心沟通,逐渐消除男女双方严重的怨怼心理情绪。待男女双方平静后,法官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与曾某、屈某拉家常、谈案例、讲后果,促成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曾某当场交付现金(执行款)21万元,了结了之前与屈某的执行案件,并撤回了对屈某的再审申请。屈某拿到了执行款,也打消了上访的念头。至此,法院一场调解结“三案”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