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预决算公开
2021年衡阳县人民法院单位预算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23 11:46:02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再审案件;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对人民调解组织和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进行指导。

(二)机构设置:衡阳县人民法院共有内设机构10个,具体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下设机构7,具体为金兰法庭、金溪法庭、集兵法庭、渣江法庭、界牌法庭、长乐法庭、洪市法庭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单位无独立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衡阳县人民法院本级。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2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03.12万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补助252.8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6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291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2448.79万元,教育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7.85万元,卫生健康96.86万元,住房保障198.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6万元,主要是预算拨款减少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91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5万元,占0.5%;公共安全支出2448.79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85万元占5.4%卫生健康支出96.86万元,占3.3%;住房保障支出198.5万元,占6.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2767.9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49.02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专项业务费支出149.02万元,主要用于法院驻看守所审判法庭、换装费、科技法庭,扫黑除恶、诉讼服务中心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932.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62万元,下降0.4%,主要是预算压减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是预算压减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1.5万元,拟召开1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全院党史学习会议;培训费预算15万元,拟开展2培训,人数120人,内容为法警技能培训及业务培训;拟举办1次其他活动,经费预算2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7.98万元,项目支出88.0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1年单位预算表

 附件:1表-23表

 

 

 


 

 

 
责任编辑:曾秭曼
联系我们

地址: 湖南省衡阳县西渡镇开福南路1号   电话: 0734-6931640   传真: 0734-6931619 邮编: 4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