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衡阳县人民检察院对刘某、周某非法捕猎灰胸竹鸡一案以非法狩猎罪向衡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县法院依法公开庭审。
据悉,2019年11月29日晚,周某和刘某因馋嘴贪吃,便携带鸟铳、火药、铁砂子等打猎装备前往当地后山猎捕野味。二人步行上山时,在一棵松针树上发现一窝竹鸡,刘某持鸟铳猎杀了四只竹鸡。就在二人下山返回时,正巧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衡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灰胸竹鸡系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同时被列入《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野生动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被告刘某、周某非法捕猎灰胸竹鸡,造成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二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赔偿自然资源损失费6000元,并通过湖南省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官提醒,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人类社会追求的重要目标,依法保护竹鸡等野生动物对于保障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