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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律师携手抓“李鬼” 十九年积案圆满化解
作者:李晨光  发布时间:2018-10-25 17:00:34 打印 字号: | |

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深入,衡阳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法官与律师的职业共同体建设,充分发挥职业共同体对“决胜执行难”的重要促进作用,接连出台文件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并召开专题会议向律师问计执行攻坚。近日,在衡阳县法院与委托律师的共同配合和努力下,顺利执结一起十九年未结的执行积案。


案情回顾:执行不能,19年未获赔偿


1999年5月,许某乙之子许某甲意外被同村村民许某用火铳击中,导致重伤,在经过4次重大手术后依然不治身亡。加害人许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判令民事赔偿75 148.80元。许某乙一家人,一方面因中年丧子而陷入巨大的悲痛当中,另一方面因巨额的医疗费用使全家人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在这期间,许某乙向衡阳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许某犯罪时年仅十八周岁,再加上服刑以及刑满释放后全家外出逃避执行等原因,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的境地。2013年,衡阳县法院在经多年的调查与查询无果后,依法裁定中止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破解僵局:委员律师介入,两级法院院长重视


2018年7月初,衡阳市政协委员、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哲女士,接受许某乙的委托,免费代理本案。


在经过大量的初期准备后,傅哲女士以政协委员的身份向衡阳中院张经伟院长反映情况,建议对许某乙申请执行许某一案恢复执行。接着,傅哲女士又以律师身份向衡阳县法院正式提起恢复执行的申请。张经伟院长在了解情况后指示,立即着手调查被执行人许某人身和财产线索,务必利用现在强大的执行科技手段,迅速将这个躲藏了快二十年的被执行人揪出来。在接到市中院张院长转达的意见后,衡阳县法院院长谢云业作出安排,重新审查许某执行一案,调配执行团队攻坚本案。


对话沟通:执行法官携手律师觅迹寻踪


在之后的走访调查中,傅律师与执行法官们冒着近40度的高温,在被执行人许某的家乡走访调查,坚持向每一个知情的群众了解情况。


得益于今年以来,衡阳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公安机关接连发文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在法官们的调查过程中,当地的村干部和派出所民警全力配合、全程陪同。全社会参与破解“执行难”的大格局在衡阳县范围内已初步形成。最终执行法官们在当地民警的帮助下发现了一份曾用名为许某,现用名为张某的户籍资料。通过对比当地民警提供的原始资料,法官们发现许某与张某两人的户籍信息高度相似,且改名时间就在许某出狱后不久。傅律师与执行法官断定,这个张某应该就是被执行人许某。


圆满化解: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初见成效


根据法院查询系统所反馈的信息显示,张某在深圳市罗湖区有一套36平米的住房。获知这一重要信息后,傅律师与执行团队又马不停蹄的赶到了深圳。


第二天,通过对比深圳当地社区民警提供的张某个人信息,确认了张某就是被执行人许威后。法官们立即查封张某名下房产。迫于压力,躲藏执行十九年的被执行人张某当晚便与执行法官进行了联系。在电话中,张某一再表示,该房屋系其姐姐出资首付的,目前还在偿还贷款,且一再保证将在近日前往衡阳县人民法院接受处理,与申请执行人许某乙当面协商解决本案。近日,申请执行人许某乙与被执行人张某,也就是被执行人许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本案圆满得以执结。


    见证本案执行全过程的傅哲女士感慨的表示,本案能够最终圆满化解,得益于最高法院要求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在衡阳的有效落实,得益于法律人共同的职业操守与追求,共同的责任与担当。傅哲女士还表示,在当前的执行攻坚工作当中,律师应当主动作为,协助和推进各类执行案件的办理,要善于发现案件线索和大胆提出办案建议,更要充当法官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来源:衡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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