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豪车、高消费,经过法院判决,身背十余万债务,不但不主动履行义务,反而避而不见,躲避债务,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近日,衡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申请人冯某某与被执行人龙某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本案经衡阳县法院审理后,判决被执行人龙某某偿还申请人冯某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冯某某向衡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衡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依法向被执行人龙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后,要求其限期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龙某某不但未偿还债务,反而长期在外居住,躲避债务,更有甚者继续开豪车、高消费,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衡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了解情况后,通过执行联动机制,立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被执行人龙某某进行立案侦查。2016年6月,被执行人龙某某被公安机关通过网上通缉捉拿归案,在面对法律的威严和刑罚的压力下,被执行人龙某某依照生效法律文书,偿还了全部欠款。
执行联动机制是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19个部门,为破解执行难问题,而联合实施的一项执行措施。衡阳县人民法院通过落实执行联动机制,不仅仅顺利执结本案,更是破解了一大批的“骨头案”、“钉子案”,另有多名被执行人受联动执行的威慑,主动履行了法定义务,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