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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信仰
作者:颜红姣  发布时间:2016-08-16 09:26:23 打印 字号: | |

方志敏烈士曾说过:“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绝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因为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夏明翰烈士曾说过:“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这些震撼心灵的豪言壮语,这些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无不彰显了信仰的伟大力量,它是一种高于生命与灵魂的精神支柱。革命战争年代血雨腥风的白色恐怖下,饥寒交迫的困苦生活里,共产主义信仰就像一盏星星之火,照亮新中国革命的道路,引领人民最终取得了革命的全面胜利。

如今在我们和平年代,人民安居乐业、国泰民安,信仰似乎渐渐被淡忘。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而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必须筑牢信仰根基,让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所有人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一个公民、一个集体只有信仰法治才能自觉遵从法律,依法行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问题,法治的力量才能最大程度地彰显。法国哲学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治于人如同空气,你虽不会时刻意识它的存在,可一旦缺少就会感到窒息。比如,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中国式过马路红灯时该不该走等等,随时让人民感受法律的存在,认知法律的尊严。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认同感,不仅来自于普法宣传,更来自于日常生活中的切身感受。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奠定全民法治信仰的基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让所有人都能从看得见的公正中,获得对守法的内心遵从,真正树立法治信仰。

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让全民树立法治信仰是一个长久的历史性过程。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立案登记制改革为老百姓打开了诉讼方便之门;执行体制改革有效破解了执行难的困扰;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迈出新步伐,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虽然我们已经做了许许多多,但我们仍需为之继续努力。前段时间网上热议的法官辞职事件给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职业选择带来了一些影响,其实不管你选择做什么,只要法治信仰常存于心,都无可厚非。而我们每一个执法者以实际行动在司法实践中以身作则、公正执法才是法治精神的最好坚守和传承。

来源:立案二庭
责任编辑: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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