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文体生活
法治的惩罚与人性的呼唤
作者:颜红姣  发布时间:2015-07-20 08:30:32 打印 字号: | |
  2010年5月12日,陕西省南郑县圣水镇幼儿园发生一起恶性凶杀案,犯罪分子吴焕明丧心病狂砍伤18名学生,死亡9人。2013年6月7日,犯罪分子陈水总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厦门公交车纵火案,造成47人死亡,34人受伤。2014年3月1日,8名暴徒血洗昆明火车站,砍杀无辜群众,造成29人死亡,130余人受伤。面对这一桩桩血腥事件,我们在震惊、愤怒、悲痛之余,同时也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之中……

  是什么让这个社会充满了危险?又是什么让歹徒们变得如此凶残?古语云:人之初,性本善。又是什么让越来越多的人丧失了人性中最纯真的善良本性呢?

  治理一个国家最有力的工具就是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公民行为活动的根本准则,是惩罚犯罪,保护公民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不受侵犯的有利武器,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依法治国在不断推进,从立法到执法各个领域都在不断地创新和完善,追求公平正义是法治的永恒主题。但由于一些制度的不完善,使社会贫富分化加剧,一些社会矛盾和不公平的现象日益增多,物欲的膨胀导致一些人精神缺失,他们往往会因为个人的得失而迁怒于社会,面对自己所遭遇的不公不是利用合理合法的途径去解决,而是铤而走险,走极端,报复社会、伤害无辜。所以,在物质文明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这个社会更需要精神文明的创建,需要教育、需要爱、需要正能量的传播。一个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公民,必定会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思想就不会偏执,心灵就不会扭曲。而加强国民素质的教育,不仅仅需要学校课堂上为人师者所传授的德、智、体知识,同时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友善和关爱,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对民生的关怀,也常常会使许多人心生善念,心存感激。还有一些人,他们虽然平凡,但他们却竭尽所能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以实际行动撒播爱的种子,以榜样的力量感动和鼓舞着成千上万的人。

  作为一名从事法律工作的执法者,既要利用好法律的武器,有力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慑于法律的威严而心生敬畏,同时又要更多地关注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和心态,给他们更多的人文关怀和感化教育,唤醒他们的良知和人性,及时挽救他们,这样社会才能少一些犯罪悲剧的发生,多一些和谐和美好,司法公正才能真正深入人心。

  我愿法的正义与爱的美好常驻人间!
来源:衡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娟
联系我们

地址: 湖南省衡阳县西渡镇开福南路1号   电话: 0734-6931640   传真: 0734-6931619 邮编: 4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