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是马年第一个工作日,衡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就投入到执行工作中,使得一起陈年旧案得以迅速执结,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2007年,蒋某申请执行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案件,因被执行人王某居无定所下落不明,又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只得中止执行。
2014年春节,龙法官意外获悉王某已回老家,马年上班的第一天,就立即赶往被执行人王某的老家,找到了王某。但王某仍拒不履行义务,龙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制宣传,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经过近三个小时努力,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与申请执行人蒋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兑现了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