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信念是最高的价值追求,是居于支配、统摄地位的价值观念。因而,它对人们的思想言行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是主宰人们灵魂的精神支柱,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更是指引我们事业走向成功的向导。加强对法官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这既是党和人民为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而凝聚精神的需要,也是关系到我们司法事业成败的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是当前各级人民法院亟须重视的一个严肃而迫切的课题。为此,笔者试就当前法官队伍理想信念的缺失及培育作一些粗浅的思考和探讨。
一、理想信念教育在法院队伍建设中的极其重要性
如前所述,理想信念是主体最高的价值追求,乃人们的思想言行之主宰,这就决定了理想信念教育是思想建设的核心,也是当前法院队伍建设的重心,其重要性要而言之集中体现在以下三点:
一是理想信念教育能产生莫大的精神动力。理想信念是人的精神支柱,邓小平同志说:“在我们最困难的时期,共产主义的理想是我们的精神支柱,多少人牺牲就是为了实现这个理想。”难道不是吗,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就是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凝聚力;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一切。同时,理想信念是道德基础。科学的理想、信念、信仰,能够帮助我们拒腐防变,能净化人的灵魂,使人保持高尚的情操和美好的心灵。这也是理想、信念、信仰是主宰人们道德灵魂的重要原因。只有教育我们法官树立有科学的理想、信念、信仰,才能使我们法官具有高尚的道德,从而勇于为社会、为人民、为法律献身,而不会因信念动摇、信仰失落、理想平庸而被金钱、女色、名利、权位所诱惑。
二是理想信念教育能产生强大的凝聚力。有了共同的理想、信念、信仰,就有了共同的价值目标,就能使人们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团结起来,就有了铁的纪律。尤其是共产主义理想作为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识,它是统一人们思想、协调人们行动的一面旗帜,加强干警理想信念教育,使法官们具有共同的理想,才能更好地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步调一致,为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乃至共产主义社会的崇高目标而努力奋斗。
三是理想信念教育能产生巨大的工作推动力。理想信念是统帅人们灵魂的精神支柱,是人的“总开关”,“总阀门”,有什么样的理想信念就有什么样的思想言行,正如托尔斯泰所说:“理想是人生的指路明灯,有了理想信念,就有了坚定的政治方向,就有了前进的不竭动力”,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我们行为的向导,不但为我们的行为指明了方向,还是一种巨大的推动力,在这一理想的指引和感召下,能最大限度地推动法官积极投身到伟大的实践中去,在工作中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创先争优,努力为司法事业建功立业,做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突出贡献。
二、当前法官理想信念缺失面面观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总体而言,当代法官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他们志存高远,思想活跃,视眼开阔,勤奋敬业,奋发有为,为社会主义司法事业发挥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法官队伍是一个容易为外界感染的群体,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日益深入,社会各种文化思潮和价值观念冲击着法官的思想,某些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也侵蚀着他们的心灵,使法官队伍存在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淡化、团结协作观念较差、心理素质欠佳等问题,其中又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价值偏向。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不少法官沾上拜金主义思想,认为“政治是虚的,理想是远的,权力是硬的,金钱是实的”,于是舍远求近,舍虚求实,在行动上一味地抛弃虚的,扔掉远的,抓住硬的,捞住实的,把挣钱图利作为他们的终极目标,只要纪律管不着,法律够不上,往往是能吃吃一点,能拿拿一点,能玩玩一点,极个别人利欲熏心,为了挣钱不择手段,铤而走险,最终滑向罪恶的深渊。
2、理想平庸。实事求是地说,有相当多的法官缺乏远大的理想目标,在工作上大都把办理案件,及时结案、不办错案、案结事了当作他们的终极追求和理想。法官者,不过是养家糊口的饭碗而已,而不是自觉地把法官作为一项崇高的职业,当作公平与正义的化身,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而孜孜努力,在这种平庸理想的主导下,往往混字当先,不求上进,遇上工作不顺、生活失意,便产生沮丧、自卑、孤独、焦虑等消极情绪,有的法官为了减压、放松,沉溺于酒桌、牌桌,走进舞厅、歌厅,表现出学习无动力,工作不认真,能力无所谓的状况。
3、信念动摇。现实生活中少数法官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产生了怀疑和动摇,对共产主义发展前途表现悲观,在遇到现实问题时,往往不能很好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观察分析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不能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来思考和解决问题,他们精神空虚,信仰失落,价值迷茫,心理上产生无根感、疏离感、漂泊感,有的甚至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还有极个别的党员干警忘记自己身份,长期不交党费,有的甚至公开提出要退出党组织。可以说信仰危机是存在当前法官队伍中最大的危机。
4、道德滑坡。在干警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思想道德约束感和现实责任感低下的现象,由于对正确的人生目标失去信心和追求,有的价值观扭曲,追求名利,表现出实用化、功利化的倾向;有的以自我为中心,集体观念、团队精神、组织纪律性差;有的金钱至上、享乐主义,玩世不恭,逍遥混日;还有的急功近利,梦想成名,不择手段。总之一句话道德感、社会责任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淡化等问题在法官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出现上述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随着改革走入深水区,经济高速发展引起的社会变革还没有完全步入正轨,社会分配不公等问题还没有及时有效的得到解决;现实与理想的差距日趋加大;许多极其不正常的现象正在被习以为常,致使一些法官的忍受度达到极限,心态失去平衡,再加之放松了学习和思想改造,对理想信仰产生了怀疑和动摇。本人以为,发生理想淡漠、信念动摇的根本原因还是教育问题。一些法院对法官的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理想信念教育的针对性不强,与法官的思想实际结合不紧,流于空对空,实效性不强,总体效果不佳。由于教育被淡化,再加上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上存在的各种腐败现象和西方各种社会思潮渗透的影响,致使一些人缺少对民族文化和祖国历史的认同与了解,对党和政府缺乏信任,对正确的人生目标失去信心和追求。
三、加强理想信仰教育应采取的措施
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如何强化法官理想信念教育,重铸法官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确保法院法官以饱满高昂的工作热情,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力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严格公正司法,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首先、要形成共识,突出理想信念教育的首位性。“理想是人生的航标,信念是心中的太阳”,理想信念教育是最基本、最根本、最重要的教育,直接关系到一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建立,各级法院党组织要牢固树立首位意识,充分认识加强法官队伍理想信念教育的极端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发展困难重重,各种社会矛盾凸显交织,法院维稳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的新形势下,更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各级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在各种思想教育、主题教育、党风党纪教育等活动中,都要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可以说,只有始终抓住理想信念教育这个核心关键,我们的思想教育才能起到事半功倍之效,以一当十之功。
其次、要健全机制,坚持理想信念教育的经常性。理想信念教育是一项基业工程、灵魂工程,要见成效绝非一日之功,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把理想信念教育渗透到我们正在干的工作之中,贯彻于日常工作各个环节,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台、广播报栏等舆论宣传机构,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好党员目标责任制,坚持专题学习与岗位教育相结合,在业务学习中增加理想信念教育的内容。要建立经常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保证这项意识形态领域的基本建设能够持久深入地抓下去。要在公平与正义的环境中,通过不断的感化活动,不断净化人们的心灵,使广大法官树立和完善正确的理想和信仰。
再次、要创新方法,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的实效性。客观物质世界永远在变,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适应变化了的形势,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理想信念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把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摒弃形式主义,有的放矢抓好教育,要多请专家学者就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给法官讲课,组织法官开展座谈讨论,切实解决理论认识问题。要经常组织法官到井冈山、延安、韶山、遵义等红色景点和革命老区考察学习,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作为教育者要用“心”去传播马列,而不是只用嘴去讲马列,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避免“空对空”,要使广大法官在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学、真懂、坚信”的基础上,把它作为自己的人生信念和理想的追求,在心中升起不落的太阳。
最后、要弘扬传统,注重理想信念教育的传承性。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有着丰富而优秀的中华传统美德,如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诸葛亮的“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孟子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以及《增广贤文》“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等等,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正是在对这些精神财富的继承发扬基础上的发展创新,我们应将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传承下去,使中华民族之魂永聚不散。使理想信念教育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因此在教育中要大力弘扬红色文化,组织干警中唱红色歌曲,读红色经典,讲红色故事,传红色箴言,真正使法官更好地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司法为民。
使理想信念教育真正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